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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面推行农村财务会计异村任职的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8-07-20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 

 
盐南农办〔201819
 
关于全面推行农村财务会计异村任职的
实施方案
 
2018625日)
 
  为从源头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,根据省、市纪委关于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统一部署和市、区《关于推进“正风肃纪镇村行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(2018年度)》的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农村财务会计异村任职,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:
  一、指导思想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健全农村财务管理监督约束机制、全面提升农村财务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重点,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,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,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,为源头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微腐败,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物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。
二、工作重点
(一)实施内容。全面推行村会计异村任职。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村财务管理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, 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微腐败,在我区前期试点的基础上,进一步解放思想,克服困难,根据市区统一部署,在全区全面推行村会计异村任职。
(二)工作要求。在保证村级集体三资所有权、使用权、收益权、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,按照“集中管理、统筹使用、异村任职、一线监管”的要求,实行村(居、社区)(以下简称村)会计由街道统一选派、统一培训、统一考核。异村任职的村会计一律到村从事财务会计工作,保证村级财会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,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廉政风险的源头防控。
(三)时间节点。试点街道于2018年5月底前实施到位,其他街道于6月20日前报区农办、区纪工委审核备案,7月底前确保选聘到位、培训到位、人员到位。
四)任职年限。异村任职村会计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。
三、实施范围
全区各街道所有村(居、社区)、组集体经济组织,包括未建立村、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、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,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、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,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(以下简称:村)。
四、管理机制
(一)人员选聘
1.基本原则。选聘异村任职人员应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
2.基本条件。选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、熟悉国家“三农”政策、财经纪律和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,通过选聘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。选派人员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(原村会计工作实绩优秀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)。
(二)工作职责
1.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,按时报帐记帐,并做好各类明细账、经济合同的台账登记等工作;
2.如实反映村级经济情况,定期公布帐目,编报各种会计、统计报表,及时做好村级财务公开,社区集体“三资”监管平台及E阳光平台财务信息的发布;
3.认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,年终搞好决算,遵守财务收支、审批制度,掌握好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,对不符财务规定票据有权不予报支
4.对村级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,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;
5.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,妥善保管好历年的会计凭证、帐簿、报表等会计资料;规范使用村级财务公章;
6.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,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,接受街道及村对其工作履行情况进行考核、考评。
(三)考核办法,
原则上对异地任职人员实行双重考核,街道和所属村按比例对异地任职会计进行考核。试点街道根据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考核办法。工资等待遇问题按照区、街有关管理办法执行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组织领导。村会计异村任职工作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,各街道必须高度重视、精心安排、周密部暑;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,纪监、农经、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。
(二)财政扶持。区街两级财政可对新选派的异村任职的会计人员的工资、福利待遇上给予适当支持,适当调增预算。
(三)基础保证。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“三资管理+产权交易”系统应用效应,全面推进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,实现财务预决算方案的规范编制及严格执行村村全覆盖。继续扩大村务卡实际使用,强化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的后台监控。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,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。
(四)责任追究。区街两级财政、农经部门要深入基层,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,区纪工委将牵头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督查,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、工作不实、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问责追责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盐城市城南新区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  2018年6月25日印发